- 2021-12-21 周二
- 文章
- 写在前面
- 这是一篇我写的演讲稿,关于我的爱情观。很久没有自愿写这么长的文章了,写的时候确实感觉有些生疏,再加上时间有限,笔力有限,写得过于正经,演讲效果也并不好,严肃的文字可能还是要静心阅读更加合适。不过作为一篇文章,涉及了一些我从未涉足的领域,姑且算是对我的思考的一个粗糙的总结吧,希望也能对各位有一定启发。
论爱情,我想先说点题外话,作为一个恋爱经历为零的母单人士,我却偏偏在理想观、道德观、爱情观、法律观中选中爱情来讲,虽然看起来有点不自量力,但也是有我的理由的。对于道德、法律,我其实也都有不少自己的想法,但是它们都过于复杂,难以在一篇文章中讲明白,并且已经被无数的先辈们进行了深刻的探讨,如果想深入了解的话可以去看他们的作品,我也不必来献丑了。关于理想,虽然所有人都能根据自己的经历说两句,但是从我个人角度而言我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思考,总结出一篇演讲稿对我来说在思想上价值不大,而我的理想观也或多或少在我以前写过的文章中有所体现,所以我就不想赘述一些难以说清楚的道理了。只有爱情,在我写的那么多文章里竟然一点也没有涉及,同时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,爱情相关的事件却在我们生活当中出现得越来越多,一个合理的、自洽的爱情观就显得尤为重要,于是我想趁此机会总结总结我至今对爱情的思考,也算是对我自己以及身边一些事件的反思。
言归正传,爱情不是一个能轻松讨论的话题,尤其是对于一个没有恋爱经历的人。我准备先从理性思维的角度寻找一下爱情的定义,首先爱情作为一种情感,在生物学上它不过是一系列的化学反应所导致的结果,或许生物学家很感兴趣,但这对我们普通人了解爱情没有什么帮助。我又去知乎上搜索了一下“爱情是什么”,结果却被塞了满嘴的狗粮,也没有什么帮助。但这也从侧面提醒了我们,爱情的复杂性使得多数人只能通过个人经历来窥探。或许没什么人能对爱情下一个准确的定义,毕竟我们都是在模仿和体会中建立自己的经验,最终这些经验也大多只能从感性层面描绘爱情的特征,并不能帮助我们理性地认识爱情的本质。但我们也不妨先从经验出发思考一下爱情有哪些普遍的特征,以及其应当有哪些特征。
小时候,我们自然对爱情没什么清晰的认知,小孩并不能区分“爱”与“爱情”的区别,现在的我们能在日常语境中区分,“爱”的概念应该比“爱情”宽泛,至少前者经常也用于表达亲情。于是小孩所理解的爱情在我看来可以用另一个词替代,那就是“亲近”。稍微长大一点或许可以领悟出爱情普遍具有“对等”的特征,于是进一步理解为“亲近的同龄人”。进一步成长之后或许可以意识到爱情还包含有“性”、“责任”、“排他”等概念,特别是关于“责任”,我记得初中的音乐老师在最后一节课上问我们了一个问题,“喜欢和爱情到底有什么区别”,多数人所认同的就是爱情需要肩负责任,而喜欢并不需要。
总结来说,爱情是一种强烈的人际吸引,其与“性、责任、幻想”有关,并且具有“平等性、排他性、依存性、独占性、真诚性”等普遍特征。但这个定义也十分有局限性,因为它只是描述了大众对爱情的普遍印象,难道所谓人际吸引缺少了某些附加特征,就一定不能被称作爱情吗?由于身体缺陷而无法繁衍后代的夫妻之间不存在爱情吗?责任一定很重要吗?既然爱情是一种情感,那么一种情感中又为何会参杂有“责任”的成分?排他性很重要吗?开放式关系中难道就不存在爱情吗?这一系列的质问都让我们反思爱情的本质,也让我们思考其诸多特征当中,有哪些是必要的,有哪些可能只是“多数人的偏见”。
如果要再对这些特征进行提炼,心理学中的爱情三角形理论认为,爱情由三方面组成,分别是“激情、亲密、承诺”。就算缺少了其中的一项,这种关系也依然能被称作爱情,只是这种爱情不如“激情、亲密、承诺”三者齐全的爱情来得稳定。比起前面的经验分析,这套理论要严谨许多,它并不认为爱情只是一种单纯的情感,而是一种更加复杂的关系。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读读《亲密关系》这本书,里面应该会对这个理论进行更加详尽的介绍。
心理学的结论至多能解释爱情是什么,给其下一个结构性的定义,回答“是什么”的问题,但并不能回答有关爱情本质的、“为什么”的问题。人与人之间究竟为什么会产生爱情?这个问题就踏入了社会学与哲学的领域。
爱情不可否认地与繁衍息息相关,但我想根据上述的分析我们姑且可以认同爱情不能等同于繁衍,其包含有很多其他的元素。在生命刚刚诞生的时候,想来是没有爱情存在的,至少得等生物进化出了两性繁殖之时,才可能产生爱情。从进化论的角度来看,爱情从无到有必然是经历了自然选择,能拥有爱情的生物在自然中更加有竞争力,于是爱情作为一种人类的能力延续到了当代社会。同时我们知道,爱情是美好的、令人向往的,其在进化的意义上可以促进人类繁衍生息。结合这两点来看,我们似乎能得到一个十分悲观的结论:爱情在某种意义上难道不是一种DNA对人类理性的欺骗,是一种并不真实存在的幻想,其存在的价值只是为了促进人类繁衍生息?这便是叔本华的观点。我们知道,爱情对于个体而言也无非是各种感官作用的结果,我们只能通过自己的感官来了解、感受这个世界,因此一个人相爱的对象在本质上也只能提供感官上的刺激,如同“缸中之脑”,我们无法否认爱情在某种意义上确实可以被算作幻觉。唯一可能脱离感官而存在的,就是繁衍的最终结果,叔本华的观点从逻辑上确实是自洽的。
但从当下来看,叔本华的理论忽视了重要的一点,就是个体的价值。虽然我们所感受到的世界是否真实存在确实是值得怀疑的,但这种怀疑最终还是不能动摇我们生活的基础。就算我们只是服从于生命意志而行动,我们作为个体依然具有一定的决断力与相对的个人自由。对人类整体的评价虽然能够得到启发性的结论,但最终还是要回到个体进行分析。于个人而言,叔本华提醒了我们不应当为生殖意志所绑架,要尊重个性、尊重个体的独特性,我们爱的终究还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,而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。
在理性层面,我对爱情的认识基本上也止步于此了。其实上面提到的很多理论和思想,我也只是在过去的某一段时间有过粗浅的思考和了解,并没有深入地挖掘。在这里列出我的认识,也只是给自己和各位做个总结,或许将来有机会想进一步了解爱情,可以从这些理论开始钻研。
最后,我也想回归感性,从个人角度谈谈我对身边人的爱情的看法。经常看到有同学在网络上“秀恩爱”,我作为一个旁观者自然无权评价,但我也会不禁思考这些内容于我的意义。爱情是否一定需要一些见证者才能被称作爱情?作为同学和朋友,我当然会祝福他们能拥有甜美的爱情,但我也认为这些祝福只是来自友谊而非共情,毕竟爱情应当只是两位当事人之间的事情,旁观者无需也无权干涉,当事人也并没有分享的义务。
除了祝福,我想不少单身狗也和从前的我一样,在看到恩爱的场景的时候会酸溜溜地产生一点或多或少的负面情绪。现在的我也不能说完全心如止水,只是不会有强烈的感受,因为爱情终究还只是生活的一部分,没有爱情的生活虽然不完美,但也能接受。我从前会羡慕爱情,或许最终可以归结为不能坦然地接受不完美的生活。我会期待爱情能填补心中的某一个空缺,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,但爱情其实并没有这些神奇的作用。我们最终还是要先过好自己的生活,才能在不完美当中寻求完美,在自爱的基础上追寻真正的爱情。这是我从某个已经记不清的地方所得到的启发,或许并不严谨,但也不需要严谨,这作为一种方法论确实对我个人有不小的指导意义。有一首老歌或许不经意间总结了这个道理,2000年王菲演唱的《给自己的情书》,值得品味。
爱情是什么、为什么会有爱情、以及我们该如何看待爱情,作为没有亲身经历也从未深入钻研过爱情的人,这些不痛不痒的问题确实是我思考的极限了。希望这些平平无奇的观点能给各位带来一点启发,也希望各位能保持理性的眼光,不论是否针对爱情,不论是否身处一段感情。祝愿爱情在某一天与你有美好的相遇。
评论1:首先不得不说很棒!而且个人感觉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激情可能会有所衰退,并且不同环境下的感情也会不同,大家会有更多的考量。怀念以前的自己……
评论2:读着读着想到:这不就是爱情三角理论能解释的吗,然后你就提到了;读着读着觉得这不就是进化论能解释的吗,然后你又提到了。理论角度是很完备的了。其实成年早期人普遍面对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孤独与亲密的命题,我想作为这个年纪的人,找到这个命题属于自己的答案是很重要的。以及,学会爱一个人真的很难,这也许需要在很多事中明白。
回复2:确实,爱情只是一类亲密关系,孤独与亲密是更宽泛也影响更大的一个元命题,但我想其依然可以用理性进行分析,得到一些具有普适性的结论。当然,从实践中获得经验,并以此指导实践也很重要。
对回复2的评论:也许爱情问题没有普适性结论,现实情况复杂得多。不否认,理论有时候可以帮助从感性中跳出来,处于迷茫痛苦中也许会有些帮助。最终,在实践中,真的谈恋爱,也许还是回归感悟。
评论3:反正个人从某种角度很排斥爱情,不是说爱情不好,只是被爱情冲昏头脑太多了,虽然大家嘴上都说着“爱情需要负责”或者“爱情需要承诺”,但感觉现实里看高中生谈恋爱不负责的一抓一大把。至于到了成年又有太多人奔着结婚去,感觉又不可避免和物质上的需求纠缠在一起。总觉得爱情这玩意充满瑕疵,不如友情和亲情。
评论4:弗洛姆的《爱的艺术》中也有一种关于责任感的观点
评论5:很有启发意义。我认为爱情之所以难以解释,是因为其本身是一种集合体。例如,“性”来源于生物结构的关系,“责任”来源于社会契约、平等精神等。甚至,我不清楚您的哲学立场,但我认为爱情或许会涉及到唯心的部分,会有某些先验的事物在其中起作用。关于爱情还有一点让我困惑,也是我怀疑爱情是先验的原因之一,即我们如何才能知道自己了解的是爱情?既然没有人给过爱情的定义,我们是怎么判断自己有的是不是爱情的?若不能确认这样一件事,那所有的讨论是否还有意义?毕竟我们不能确认我们讨论的是否是同一概念。
回复5:嗯,其实我在写的时候没有考虑这些复杂的哲学概念。我认为爱情的核心特征是“强烈的人际吸引”,没有这一点的一定不是爱情,而有这一特征的是否属于爱情还是要进一步分析。而我觉得人们判断自己是否处于爱情之中靠的是简单的情绪判断,如果能感受到符合某些特征的一种强烈的情感,那么便处于爱情之中。其实这有点太抽象了,一般人的判断标准大概就是双方是否共同认可处于一段关系中吧。但我觉得前面这两种判断标准中爱情这个词的含义有了微妙的区别,这就需要根据情景判断了,我不觉得有标准答案。根据前面一种比较严谨的判断方式,爱情的判断实际上化归到了情感的判断,具体怎么判断、能不能判断,我觉得这是哲学家思考的问题了,有点超出了讨论范围和我的知识范围。但讨论总归是有意义的,概念在语境下还是有相对明确的意义,只要确认讨论对象相同即可,不同也不意味着无法讨论,只是需要进一步明确。
对回复5的评论:了解。其实我更愿意相信,爱情是某种先于经验的东西,它不是被进化出来的而是被我们发现的,我们在解释它而不是在定义它,它原本就存在,我们原本就了解这样一个概念,所以即便没有准确的描述我们也能知道我们说的爱情是同一件事。不过怎么判断爱情还是多次困扰到了我,当它作为概念被讨论时是轻松的,当它成为问题发生在个人身上时是苦恼的。我很喜欢你说的“强烈的人际吸引”这个概念,很精简的一个概括,我会怀疑一些过于绝对的命题,不过这个作为爱情的必要条件确实难以找到反例。
对回复5的评论的回复:所以说有时候这么多理论在某种程度上也都是无用的,最终还是要回归感性,回归现实,不然很容易就会让人陷进去。毕竟人生可以没有理论解释,但人生必须要有亲身体悟。至于这个概括,其实也不是我提的,我只是知识的搬运工罢了。